共招4人,1个职位
报名时间:2023-01-30 09:00至2023-02-03 1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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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口县第二幼儿园创建于2010年,位于湖口县新城区渊明路与学前路交汇处,属江西省示范幼儿园。因2023年春季扩班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用制保育员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保育员4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2.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,有爱心、耐心、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。
(二)岗位条件
1.具有保育员证,初中及以上学历,有幼儿园保教工作经历。
2.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(含1月1日)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
1.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及网址:本招聘公告在湖口政府网(http://www.hukou.gov.cn/)发布;
2.报名时间:2023年1月30 日— 2月3日(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2:30——4:30);
3.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《2023年湖口县第二幼儿园招用聘用制保育员报名登记表》,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,并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保育员证、保教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各项材料截止于2月3日下午4:00前上交;
4.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;
5.报名地点:湖口县第二幼儿园(湖口县双钟镇渊明路1号) ;
6.咨询电话:13387027710 沈老师。
(二)面试
1.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;
2.保育员岗位面试:主要实际工作能力,采取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;
3.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幼儿园电话通知。
(三)拟聘用:按照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(四)体检
1.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1寸证件彩照到湖口县人民医院体检(费用个人自理);
2.保育员按要求办理健康合格证;
3.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资格,空缺名额依次替补。
(五)公示、考核
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、体检和考核结果,确定拟聘人选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
(六)办理聘用手续
1.公示结果无异议,由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(1个月)劳动合同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园方将予以解聘;
2.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,由园方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。
四、工资待遇
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。
五、疫情防控
所有参加报名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并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工作。现场报名时,应佩戴好口罩方可入园。
湖口县第二幼儿园
2023年1月29日
附件:报名登记表(第二幼儿园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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